江苏省司法厅日前部署开展“法润江苏 法护长江”集中宣传教育活动,加强对长江保护法立法目的、适用范围以及规划管控、资源保护、水污染防治、生态环境修复、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等重点内容宣传,引导全社会切实增强“共抓大保护、不搞大开发”的政治自觉、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。

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时间为2月1日至3月15日,主要开展三项活动:

广泛开展宣传

围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十年禁渔计划、非法采砂和违法排污整治行动等,制作发放普法资料,展播法治文化产品,营造全省学习宣传贯彻《长江保护法》的浓厚氛围,推动全省共学保护法、共抓大保护、共护母亲河,不断增强全社会的长江保护法治理念。

组织专题培训

将习近平法治思想、《长江保护法》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,落实党委(党组)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、旁听庭审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,推动领导干部、广大党员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《长江保护法》的重要意义和立法宗旨。各地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村(社区)“两委”干部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、“法律明白人”等重点群体全覆盖专题教育培训, 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。

开展推动普及

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,聚焦《长江保护法》以及土地、规划、生态环保执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,广泛开展面向管理对象、服务对象、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,推动把《长江保护法》以及土地、规划、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穿到执法、司法、管理、服务全过程,开展以案释法和旁听庭审等活动,不断提高普法实效。

(来源:江苏司法行政在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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